防爆安全柜的定義及作用,那么存儲柜的設計、施工和最大容量又有什么要求呢,其中1、2、3類易燃液體不超過60加侖(≈227L),4類易燃液體不超過120加侖。
易燃液體是指閃點≤93℃的任何液體。易燃液體分為以下四類:
1、第1類應包括閃點<23℃和沸點≤35℃的液體。
2、第2類應包括閃點<23℃且沸點>35℃的液體。
3、第3類應包括閃點≥23℃和≤60℃的液體。當閃點在37.8℃或以上的3類液體被加熱到閃點30℃以內使用時,應按照閃點<37.8℃的3類液體的要求進行處理。
4、第4類應包括閃點>60℃和≤93℃的液體。當第4類易燃液體被加熱到閃點16.7℃以內使用時,應按照閃點在37.8℃或以上的第3類液體的要求進行處理。
當閃點>93℃的液體被加熱到閃點16.7℃以內使用時,應按照第4類易燃液體的要求進行處理。
儲存柜的設計和構造必須確保在按照NFPA 251-1969《建筑結構與材料防火測試標準方法》進行10分鐘耐火測試(采用標準時間-溫度曲線)時,其內部溫度不超過325華氏度(約163℃)。所有接縫與連接處在整個測試過程中須保持密封狀態,柜門必須始終牢固緊閉。柜體應以醒目字體標注"易燃品——遠離火源(Flammable - Keep Fire Away)"警示標識。
符合下列構造要求的金屬柜可視作達標:柜體的底板、頂板、柜門及側板均應采用至少18號鍍鋅鐵板(注:約合1.2mm厚度)制造,并采用1.5英寸(≈38mm)空氣夾層的雙層鋼板結構。所有接縫須采用鉚接、焊接或其他具有同等密封效果的工藝進行處理。柜門應配置三點聯動鎖閉(three-point lock是一種通過單一操作即可同步鎖定門的上、側、下三處的高安全性門鎖機制)系統,且門下檻須高于柜底至少2英寸(≈51mm)。
防爆柜的顏色要求主要遵循 “國際通用慣例” ,并被全球大多數國家和標準所采納。顏色是一種重要的安全標識,但并非絕對強制,不同標準和國家可能會有細微差異。
最常見的顏色區分存儲品的危險特性:黃色代表易燃液體,紅色代表可燃液體,藍色代表腐蝕性液體,灰色或綠色代表有毒。
防爆安全柜配備雙排氣口,內置阻火器(附密封塞),通常位于柜體兩側并采用高低布置。依據相關安全規范,若不進行排氣,須使用密封塞封閉排氣口;如因任何原因需對安全柜進行排氣,則應按照相關安全標準進行設置,且不得影響防爆安全柜的性能。
鋼制安全柜配備內置接地端子,通常位于箱體底部右側。為安全儲存易燃材料,必須盡可能進行接地處理。若在安全柜內進行分裝或收集操作(例如從桶中泵取液體或通過漏斗向桶內灌注廢液),則必須對安全柜實施接地,并采用正確的容器連接技術,這一點至關重要。